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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航人物:“无罪辩护”的勇士——朱明勇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作者:  编辑:  点击:

前不久,在为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供辩护时,长达三个月的庭审中,我校法学院教师、被告人周文斌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创造了律师界一个又一个记录。

庭审期间,因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休庭对新的证据准备辩护时间、提示审判长漏掉了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的证据这个庭审环节和在辩论时出示新的证据,朱明勇先后四次被赶出法庭。

朱明勇,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系全国首届统招联考法律硕士,拥有北京律师执业证书,2003年入职我校法学院(原法律系),教授刑事诉讼法。2004年开始分别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从事法律实务的十多年来,朱明勇成就了诸多“无罪辩护”的案例:

2004至2008年,为有中国“辛普森案”之称的河南鹤壁农民马廷新涉嫌故意杀人案提供法律援助,辩护成功,被告人无罪释放。

2009年为重庆“龚刚模、樊奇杭案涉黑案”辩护,大胆揭露警方办案时刑讯逼供的非法程序。

2011年,参与“北海律师团”为4位当事律师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继而为当事律师原当事人裴金德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裴金德无罪释放。北海案自此成为中国律师界里程碑式案例。

2012年,为贵州“小河案”辩护,当事人黎崇刚无罪释放。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指控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判组织领导者全案无罪的案例,在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2013年,免费为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涉嫌强奸杀人案申诉,并为其再审辩护,十年冤狱后叔侄俩被改判无罪,开启了中国新一轮的“平冤潮”。

2013年,为安徽黄山市公安局两名警察涉嫌刑讯逼供案辩护,开创了全国第一例引入“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2014年为河南开封刘雪琴涉嫌玩忽职守案辩护,该案系新刑诉法实施后全国第一起两次发回重审后撤案的无罪案件。

2015年5月,为福清市司法局长翻译收费被控贪污案辩护,被告人黄政耀在经历反复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网上追逃、取保候审连续被追诉了13年又判刑11年后,被无罪释放。

2015年7月,成功为安徽张云、张虎涉嫌故意杀人案再审作无罪辩护。

朱明勇办理的北海案、重庆案、贵阳案、张氏叔侄案,还有最近的周文斌案均获评当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朱明勇个人被评为2014年“中国首届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国内外数百家媒体先后报道其事迹或专访其本人。

我校法学院院长邢培泉说:“正义感和对法律的执着造就了今天的朱明勇”。

“在刑事辩护中,他敢于为程序合法化发声,敢于为蒙冤者的清白冒险”。

“教学时,他的课堂从不缺乏活力。由于实战经验丰富,他运用大量的现实案例来授课,抽象的法律概念得以具体,学生更易理解和运用”。

朱明勇反复强调“工匠思维”的重要性,他本人也被誉为“技术型”刑辩律师。过人的法律应用能力,为他屡战屡胜的辩护奠定了坚强的基础。(大学生记者 蒋明敏

2016年03月21日  郑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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