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美国刑事司法实务新观察专题报告会于我校图书馆第二报告厅举行,主讲人为郑州航院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岳军要老师,岳老师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受国家留学基金网公派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研究所访问留学,回国后总结自己对美国司法机构的考察经历,成功地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生动有趣的学术报告,报告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报告厅座无虚席。
岳老师用专业法律英语向同学们全面深入剖析了美国的刑事司法机构运行状况。他指出,美国法院网状的司法结构,即:联邦层面,美联邦最高法院、美联邦上诉法院和美联邦巡回法院,美国各州层面,有州地方法院,州上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另各州均设有专门法院,如青少年法院,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目的是保护教育未成年人,而不是惩罚。下级法院受到上级法院影响,上级法院可以确认、修改和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判。美国的司法体系由执法机构、裁判机构和改造机构组成,美国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机构,而且不同部门有专属警察。
谈及私人财产的问题时,岳老师说,美国注重保护私人财产,私人领地不可侵犯,没有搜查令警察无权进入私人住宅,而搜查令必须由法院开具。他认为,美国对待持枪犯人时采取的措施更激烈,当要求嫌疑人放弃抵抗而没有回应时,美国警察有权立刻开枪。对于美国的保释制度,岳老师强调,美国有特有的保释制度,即已经确认犯罪事实的,可以通过保释机构支付保释金将犯人保释,但被保释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而死刑制度在美国一直饱受争议,虽然仍未被完全废除,但美国部分地区已经着手控制死刑裁判力度,死刑的执行力度普遍较弱。
本次报告旨在让我校学生了解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揭示中美司法方面的不同,展现中美不同的历史和社会环境所造成的不同的法律特色,帮助广大学生养成学法、尊法、懂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培养同学们用英语阅读专业文献的兴趣。